“百日专项行动”执法现场。
州市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“百日专项行动”
“百日专项行动”执法现场。
10月10日,州、市林业局集中森林公安、森保、资源林政等相关部门,在吉首城区启动了野生动物保护“百日专项行动”。
行动启动当天,执法人员对吉首城区的龙山野味腊味专卖店、土司野味店、龙山陈氏腊味专卖店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和福仓沅陵官庄野味店、金筷子等多家餐馆进行了执法检查,核实其野生动物的经营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的来源等项目,并登记备案。对来源不明的鸟类、蛇类等野生动物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对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。同时,在镇溪街道平山坡村芙蓉岗地段,对鸟类、蛇类活体进行了放归自然,对死体进行了焚烧处理。
据悉,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,使广大群众受到了爱护自然,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教育。“百日专项行动”将于11月底结束。
下一步,州、市林业部门还将按照省政府《关于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》和省林业厅《关于组织开展候鸟保护“百日专项行动”的通知》及州林业局《关于组织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“百日专项行动”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在吉首城区宾馆、乾州农贸市场、各乡镇街道等进行全面检查,开展大规模的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“百日行动”,主要打击重点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;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;走私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,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,营造良好的候鸟迁徙、过境、栖息环境。
“百日专项行动”执法现场。
鸟类放归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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